早陣子公佈「傑青」的名單,其中一位當選者,獲選原因是達到了個人的事業目標、資產累積上的「成就」。網民對這個結果大感不滿,反映香港人普遍對於「傑出」有些別的期望,非單止於個人物質上的「夢想成真」,而必須合乎某些普世的理想價值。
當然,每個人都可以自設目標,無論是升職加薪、買車買樓、開咖啡店創業等等,都沒有人應該干預你。付出努力依正途追求,從而達到任何「夢想」,對個人來說,固然是一件可慶可賀的事。然而,怎樣的「夢想成真」才算是「傑出」?開咖啡店可以是開完一間又一間,踏走同業賺盡所有咖啡客的錢,亦可以是苦撐經營,背起重建港式人情味的文化使命,哪一種稱得上「傑出」?